唐朝皇宫有专业蹴鞠艺人
这个题目有点夸大其词了,应该说“唐代宫廷可能有专门训练的蹴鞠队”比较合适。关于这个问题,史书上没有明确的记载,需要我们好好分析分析。 首先明确一点,唐代皇宫里是有专职运动员的(注意和“乐工”“教坊”等词的区别),并且经常举行体育竞赛,这一点我们可从各种文献资料中得到印证。例如《唐故特进李靖谥议》中提到 “天子御球马”“天子上马打球”;《旧唐书·仪卫志》载,唐代宫廷大宴之时有“内人足球”的游戏;《大唐故特进尚书右仆射崔公神道碑》中称,崔某“少善骑射,永徽中,……每侍宴,有足击球之戏,公皆手舞数曲”(这段记载可见《全唐诗》卷八〇三)。至于宫中常设的运动项目,《旧唐书•五行志》记咸亨元年(670年)事云:“上元二年十一月甲子,帝自摄真武像游一阳院,自旦至暮,又亲射柳,各赐文武官帛有差。”
这些记载中的比赛或是游戏,参与者应该都是职业选手,因为所提到的运动都要求有一定的技能技巧,不是普通人随便就能参与其中的。其中可能有些比赛属于表演性质,就像今天的武术、杂技表演一样,但肯定也有对抗性很强的竞技比赛,如射箭、马术等等想必都是竞争激烈的竞技项目。所以我说“可能有专门训练的蹴鞠队”,这句话其实很保守,我认为很可能是“肯定有专门训练的蹴鞠队”。
那么问题又来了,这帮职业运动员是皇帝亲自挑选组建的吗?我怀疑的可能性比较大,毕竟唐玄宗时期玄宗自己和亲王们一起赛马踢球的景象我们已经看到过了(见《旧唐书·礼乐志》),但是玄宗即位初期(713年以后),这种情况有没有继续下去就很难说了。另外要提到的一件事情就是天宝十一载(752)正月甲辰朔日食,当时朝廷以“阴阳舛错,咎在司天台”为由(指推算失误),将台长冯彦等人贬职流放。我怀疑很可能就是因为此月预言中提到“土块翻飞”(参见《开元占经》210引《春秋演孔图》),于是专门负责推算的官员犯了大错误,惹得龙颜大怒才被处置。
说到这里可能还需要再说明一个问题,很多文章中提到的一些唐代的“足球规则”其实是不正确的。因为唐代的“球”和我们现代的“足球”并不一样,而是一种“踢球的玩法”,这种玩法和汉代的“蹴踘”非常相似:两人对踢,通过踩球、挑球、控球等方式达到锻炼身体、娱乐目的。而且这种玩法并不是专门为职业球员准备的,而是老百姓日常生活中就可以参与的娱乐活动。因此我们在很多地方可以看到这样的记载:某某因踢球而走失、失踪甚至死亡。